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9日電)台南洪男因債務糾紛,2022年九合一大選當天酒駕撞擊、逼車結識50年友人,造成對方騎車失控打滑自撞死亡,南檢以殺人罪起訴,台南地院國審今天改以傷害致死判刑9年,可上訴。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指出,洪姓男子2022年11月26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返回戶籍地台南市北門區蚵寮里投票後,當天下午2時許酒駕途經停等紅燈時,友人洪姓男子騎車停在旁邊,2人因債務口角起紛爭。
洪男氣憤之餘,駕車輕撞對方機車車尾致人車倒地後,接著2人又在台17線遇上對罵,洪男再尾隨逼車,直到北門區蚵寮里大將爺廟旁接近台61線高架道路下方時,對方失控打滑倒地,身體撞擊路旁樹木重傷,送醫到院前死亡。
洪男和對方自小在北門區蚵寮里長大,結識50年,洪男涉案後卻未第一時間下車查看施救,也無道歉及賠償,但地院考量死者最後倒地位置,路旁有砂石及樹木,非洪男單純高速貼近駕駛造成死亡,洪男事後也繞行村莊再返回現場查看,並非全然不顧對方死活。
地院認定洪男最後非基於傷害的直接故意而高速逼車,而是基於不確定故意犯罪,改以傷害致死罪判刑9年。(編輯:謝雅竹)11311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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