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黃旭昇新北11日電)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因涉貪污案,檢調帶回員工及廠商共23人,經送新北地檢署今晨複訊後,謝宜容涉犯5罪遭檢向法院聲押,12人列被告交保,其餘證人請回。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職場霸凌,另被告發挪用公款涉貪,新北地方檢察署昨天上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22路展開大規模搜索。
檢調搜索勞發署北分署、謝宜容住處、廠商營業處所及案件關係人住處等。共帶回謝宜容及北分署員工、廠商人員共23人,經市調處詢問後,謝宜容等人於今天凌晨1時許移送檢方複訊。
據了解,新北檢這次偵辦主要是禮品採購與辦公室裝修部分,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偵辦;至於過失致死部分,另案偵辦。
經檢方漏夜偵訊,初步認定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公有財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圖利,以及涉犯政府採購法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5罪。
新北檢表示,由於謝宜容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偽造證據、勾串證人之高度可能,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今天上午近6時向法院聲請羈押。
新北檢表示,全案共帶回23人,檢察官訊問後,除謝宜容聲押,12人列被告並分別以新台幣3萬元至18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其餘為證人請回。(編輯:李錫璋)11312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