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為討2萬丟爆竹縱火釀1死 殺人罪起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1日電)高雄吳姓男子不滿陳姓女子欠款2萬元不還,8月間前往陳女高雄林園區住處丟擲3個爆竹洩憤警告,導致現場私人神壇陷入火海,釀1死2傷。雄檢偵結後依殺人罪起訴吳男。

高雄地檢署起訴書指出,33歲吳男因與陳女有新台幣2萬元債務糾紛,經索討未果越想越氣,今年8月10日晚間10時許攜帶盒裝爆竹煙火,前往陳女位於林園區王公路住宅。

吳男抵達後先是點燃2個爆竹煙火紙管,丟在住宅前斜坡溝槽處,但離開後又覺得心有不甘再駕車返回現場,吳男見1樓私人神壇鐵門未完全關閉,竟點燃第3個爆竹煙火紙管,彎腰朝屋內丟擲後離去,導致爆竹在屋內爆炸,引燃現場紙類、木桌椅、塑膠椅等易燃物,整棟3樓住宅隨即陷入火海。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獲報出動23車及55人到場救火,但火警仍造成47歲李姓男子在3樓房間明顯死亡,其餘屋內1男、1女受傷送醫,1男無大礙未送醫。陳女則是返家後得知噩耗。

警方事後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吳男開車至案發地點,並有點火動作,隔天凌晨循線在屏東縣東港鎮查獲到案。

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火場鑑定報告、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認定犯罪事實明確,並依殺人罪起訴。(編輯:謝雅竹)11312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