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6日電)虛擬貨幣分析師陳梅慧於國道新竹路段車禍身亡案,引質疑是製造車禍所致,竹檢今天說,當時回堵車流約2公里,加上車輛切換車道頻繁,排除故意製造車禍的可能性。
陳梅慧與男友搭車北返,於本月4日凌晨3時許行經國道1號北上77.7公里處發生追撞車禍,陳梅慧不幸身亡;同天稍早,同路段約800公尺外發生另一起1死3傷的車禍,傷者包括涉唆使槍擊威震集團吳姓董事長的前四海幫成員郝廣民。對此最高檢察署日前指示竹檢成立專案小組調查車禍原因,釐清疑點。
新竹地檢署今天召開記者會,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黃振倫說明指出,造成車禍回堵主因是王姓男子在本月4日凌晨2時23分駕駛營業小貨車,行經國道1號76.9公里處,不慎自撞護欄,因車門遭護欄阻擋,未下車放置示警的三角錐,後方車輛未注意,且加上當下夜間昏暗視線不佳撞上,引發連環車禍。
他說,王男報警後拖吊車到場停在小貨車前,郝廣民搭乘的車輛在2時27分,往右閃避小貨車後撞上拖吊車,楊姓司機當場死亡,後座的郝廣民與林姓保鑣重傷(王男涉過失致死與過失傷害部分另案偵辦)。
黃振倫指出,此起事故造成現場回堵,陳梅慧搭乘Uber的車輛停在國道1號北上77.7公里處,另凌晨3時許由徐男駕駛的白色休旅車,因彎道遮擋,不慎撞上陳梅慧搭乘的車輛,造成車尾重擊,陳梅慧失去生命跡象,送醫不治。
他說,由於第1起事故車輛是因拖吊車作業時未擺放三角錐,再遭後車追撞,2起事故應非蓄意,而2起車禍時間差距為25分鐘,回堵車流約2公里,加上當時車輛切換車道頻繁,排除故意製造車禍的可能性。
檢方指出,徐男涉違反過失致死與過失傷害罪嫌,涉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建請院方從重以過失致死罪嫌處斷;另,由於徐男有向警員自首,也請法院審是否減刑。(編輯:張銘坤)11312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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