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買Netflix共享帳號旋遭停權 賣家退款免詐欺官司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8日電)林姓女子在網路花費1094元向陳姓男子購買Netflix共享帳號,但沒多久就被停權,她自覺受騙提告詐欺;雄檢考量陳男事後退款,認定不構成詐欺而屬消費糾紛,處分不起訴。

高雄地檢署偵查時,陳男為息事寧人主動願意退款新台幣1094元,檢方認為,被告在收到林女款項後馬上提供帳號密碼,且當時也可正常觀賞,只是林女應對於使用共享方案有被Netflix公司查核停權風險,不可因突然不能觀看,就推論陳男在販賣時施用詐術。

此外,陳男蝦皮帳號遭停權導致林女無法聯繫上,但經警方協助後就馬上願意和解退款,證明被告有解決債務誠意。檢方偵結後認定此案屬民事糾葛,依詐欺犯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不起訴書指出,林女今年7月28日在購物網站平台向34歲陳男以1094元購買Netflix共享帳號,並在取得帳號密碼後順利觀看;不料看不到1個月就發現帳號遭停權無法繼續使用,要聯繫陳男卻又聯繫不上,林女自覺受騙,氣得報警提告詐欺罪。(編輯:陳仁華)11312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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