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24日電)吳姓男子疑不滿噪音干擾,涉持刀殺害鄰居羅姓夫妻,遭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並求處死刑,訊後遭收押。吳男聲請具保停押,但高雄地院法官認仍有羈押必要,駁回吳男聲請,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裁定指出,吳男在法院訊問後否認犯行,但依相關證人證述、監視器錄影畫面、現場照片等證據,顯示吳男涉殺人罪嫌重大,且吳男案發後騎機車逃離,過程中有丟棄穿著衣物等行為,後遭警方在外縣市拘捕到案,可見吳男有逃亡事實及煙滅證據之虞,仍有羈押原因。
法官審酌吳男所涉犯罪對社會侵犯危害性、國家刑事司法權有效行使及吳男人身自由受限制程度後,若採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手段,尚不足確保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順利進行,認定吳男仍有羈押必要性,駁回聲請,可上訴。
全案起因63歲高雄市苓雅區吳男懷疑樓上羅姓夫妻製造噪音,涉持刀當著羅姓夫妻稚子的面先後殺害35歲羅男妻子及36歲羅男,事後到萬大大橋高雄端橋下棄置犯案凶刀與衣服,最後在屏東落網,訊後遭聲押獲准。經高雄地檢署偵結,檢方認為吳男手段凶殘、毫無悔意,依殺人罪嫌起訴並建請高雄地方法院判處死刑。(編輯:孫承武)11312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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