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時速破百撞死闖紅燈婦 彰化地院認肇責各半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24日電)胡姓男子開車時以免持聽筒與同事通話,見路口號誌綠燈就以時速約102.9公里加速行駛,撞上闖紅燈77歲婦人,婦人3天後身亡,彰院認肇責各半,胡姓男子依過失致死判刑6月。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胡姓男子1月晚間6時許,駕駛自小客車並以免持聽筒與同事通話,行經彰化縣員林市與大村鄉交界處,見前方交叉路口號誌為綠燈就加速行駛,時速達約102.9公里,導致發現行人穿越道上有行人闖紅燈時反應不及。

胡姓男子雖立即往右閃避,但左前端車頭仍撞上詹姓婦人,送醫急救3天後死亡。

根據判決書,詹姓婦人見沒有北向車輛通過,闖紅燈緩慢步行在行人穿越道上,有1輛車閃過她後,隨即遭胡姓男子車輛撞上。

法官認為被害人行動能力不佳,卻緩步闖紅燈,又未持有反光等警示燈具,而被告依綠燈號誌行駛,非無路權,被告和被害人在這事故發生同屬肇事原因,以責任各半為宜,將胡姓男子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編輯:李明宗)11312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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