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與共犯犯罪所得近億元 北檢求刑28年6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謝幸恩台北26日電)北檢偵辦京華城案與柯文哲政治獻金案,認定柯文哲圖利財團百億、收賄1710萬元、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與共犯犯罪所得逾9371萬餘元,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起訴,共求刑28年6月。

北檢指出,柯文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具體求刑。

檢察官針對柯文哲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求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求處有期徒刑5年;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求處有期徒刑6年;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求處有期徒刑2年6月。

台北地檢署今天上午10時召開「柯姓被告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偵查終結記者會」,由襄閱主任檢察官高一書發言,並製作偵查內容簡報、圖檔說明案情。

高一書表示,本次檢察官偵結範圍共分為4大區塊,包括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及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

台北地檢署新聞稿指出,柯文哲於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犯罪所得為新台幣1710萬元。

此外,柯文哲於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中,涉犯刑法背信、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並侵占政治獻金600萬元,另與競總財務長李文宗、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共同侵占政治獻金6234萬6790元。柯文哲與李文宗另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827萬1095元,涉違反刑法背信罪。柯文哲與共犯的犯罪所得逾9371萬餘元。(編輯:蕭博文)11312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