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28日電)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涉要求戶政人員登門查對罷免資料,引「查水表」爭議,原裁定交保,檢方抗告,花蓮高分院發回更裁。花蓮地院今天重新裁定羈押禁見。(編輯:孫承武)11303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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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縣民政處長明良臻涉「查水表」 改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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