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新北校園命案震驚社會,少年少女遭依殺人罪起訴。一審判少年9年、少女8年徒刑。二審今天閉門宣判,犯保協會人員聆判後說,判處少年12年、少女11年徒刑。被害者的父母不滿刑度,庭內哭訴抗議,庭外都可聽見。
民國112年12月25日,新北某國中女學生疑趁中午休息時間到別班找人聊天,卻遭那一班的男學生要求離開。女學生隨後找她認識的男同學去理論,結果這名男同學持彈簧刀刺死男學生。(編輯:李淑華)11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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