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錫包金」洗錢到柬埔寨逾8億 北檢起訴7人

「鉛錫包金」洗錢到柬埔寨逾8億 北檢起訴7人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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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3日電)詐騙集團黃姓女子、王姓男子等人,涉嫌將贓款購買黃金,再將黃金包藏入鉛錫合金中,寄送到柬埔寨、越南,價值逾8億元。北檢今天依洗錢等罪起訴黃女、王男等7人,並求處黃、王15年、20年徒刑。

檢警調查,黃女、王男等人於民國112年起加入由姜姓男子(另案通緝中)所組成的詐騙集團。黃女為詐欺集團核心會計,負責記錄柬埔寨詐欺機房支出帳冊;王男則利用自己經營的銀樓與詐團成員串通,隱匿交易客戶身分、規避銀樓業的大額通貨交易申報義務。

檢警查出,這個詐騙集團利用假投資、假交友詐欺被害人,讓被害人陷於錯誤而面交投資款。詐欺集團車手、收水將贓款送至銀樓購買黃金條塊。黃女、王男等人將黃金條塊包藏入鉛錫合金中,佯以「鉛錫合金」、「門檔」名稱寄送出境,以此方式掩飾、隱匿詐欺犯罪的不法所得。

檢方統計,本案共計有118名被害人遭詐欺,財產損害金額合計新台幣6億4354萬餘元,寄出的黃金條塊重量逾200公斤,以今年12月19日臺灣銀行黃金牌價1公克4412元計算,換算價值共計8億9122萬4000元。

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黃女、王男等7人,並求處黃女15年以上、王男20年以上徒刑。其餘被告也分別求處10年至15年以上有期徒刑。(編輯:張銘坤)11412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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