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 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二審仍判無罪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1日電)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涉三中案,遭檢方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一審判決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無罪,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決「上訴駁回」,3人仍維持無罪判決,可上訴。

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與前總經理汪海清被控在三中(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影與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及舊黨部大樓案中,以低價及非常規交易方式出脫具不當取得爭議黨產,造成國民黨新台幣72億餘元損害,台北地檢署於民國107年7月間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於110年10月27日判決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無罪。(編輯:李錫璋)11412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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