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來看一起長照悲歌!台北市一名81歲的劉姓婦人,照顧重度腦性麻痺的小兒子長達50年,身心俱疲,劉姓婦人擔心自己若是離開人世,兒子沒人照顧,因此將他悶死,一審法官認為劉婦的兒子,長年臥床卻身形健康,皮膚沒有褥瘡,可見她50年來悉心照料,其情可憫,減刑後判處2年6個月,還建請總統特赦,案件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30號首度開庭,劉姓婦人在庭上不斷哭泣,辯護律師則向法官表示,案發當時全家人都確診新冠肺炎,劉姓婦人擔心重病不能繼續照顧,才在取得兒子同意後動手,認為這並不構成故意殺人,而是幫助自殺的加工自殺罪,
在丈夫陪同下,現身高院開庭,81歲的劉姓婦人坐在輪椅上不斷抽泣,她在2年前,悶死癱瘓臥床50多年的兒子,一審法官認為,劉婦的兒子長年臥床卻身形健康,皮膚無褥瘡,可見她50年來悉心照料,經減刑後一審判刑2年6月,案件經上訴高院,辯護律師與劉姓婦人改口主張,並非殺人而是「加工自殺」。
劉姓婦人委任律師杜俊謙說:「(告訴兒子)媽媽不能,快死了的話,那你如果也想走,媽媽就先送你走好不好,被告可能涉犯的是加工自殺,而不是殺人罪。」
回顧整起案情,劉姓婦人在2023年全家陸續新冠肺炎,心力交瘁又想到自己年事已高,擔心自己死後兒子無人照顧,才會忍痛將他悶死,但檢察官認為,劉姓婦人當時有對兒子說「我先送你走、不要怨嘆」等等言語,就是殺人行為,如今上訴後推翻先前認罪,破壞一審認定的事實,應該駁回上訴。
而劉姓婦人的兒子重度身障,又是如何表達自己的意願,律師這麼說,劉姓婦人委任律師杜俊謙說:「不會講話的,是不是不能做意見表達,不是,人溝通,或者生物之間溝通,言語不是唯一的方式,我們合理的推論,其實被告跟被害人之間,是有良好的溝通,雖然被害人沒辦法講話。」
委任律師強調,劉姓婦人在偵查與一審審理期間一直哭泣,直到近期稍微釋懷後,才能詳細敘述當天母子之間的對話情狀,這個時間點剛好發生在上訴二審期間,並不是事前不主張,婦人究竟是涉及殺人抑或加工自殺,還得看二審法官如何認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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