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20日電)新北1名父親去年因不滿兒子打翻牛奶,將其雙手反折並強壓頸部,讓兒子趴在地上來回拖移用衣服擦拭。新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判有期徒刑4月、緩刑3年。
根據判決書,新北市王男與妻子育有1名未滿12歲的兒子,去年9月2日晚間,兒子不小心在客廳打翻牛奶,王男一怒之下將兒子的雙手反折至背後、強壓其後頸,讓他翻身趴在地、臉部朝下,並前後拖移以衣服擦拭地上的牛奶。
另去年9月13日,王男與妻子發生爭執,暴怒下徒手推妻子致撞擊門板,導致妻子胸部、手臂挫傷、皮下血腫等。新北地檢署依成年人對兒童故意犯強制罪以及傷害罪嫌起訴王男。
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表示,王男為男童父親,本應盡心照護幼童,卻對毫無反抗能力的男童做出強制行為,依違反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並依兒少法加重其刑,但審酌王男坦承犯行等情狀,判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40小時法治教育。可上訴。
至於王男推撞妻子涉傷害罪部分,因妻子撤回告訴不受理。(編輯:李亨山)11501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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