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廷融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在去年7月26日罷免投票日「2度亮票」,被依違反選罷法起訴。台北地院今(20)日一審宣判,判處趙少康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5萬元。對此,趙少康表示,法官這樣判刑已經很重,而且法律之前沒有人人平等,影星林青霞也曾亮票卻沒事。趙少康也說,不確定會不會上訴,要再跟律師商量。
趙少康因去年726罷免投票時亮票遭判刑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5萬元。他今日上午在立法院發表新書,針對一審結果,趙少康開玩笑說「我有在想要不要關55天算了,什麼都做過,沒坐過牢,再跟律師討論一下。」
而會後受訪時,趙少康認為法官已經判很重,他想起影星林青霞也曾亮票,檢察官則認為她是為了把票吹乾,因此不起訴。趙少康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是我覺得對林青霞是很不公平的,我判了拘役,林青霞沒事,其實不是對我,是對她不好,你仔細想想,表示法律之前沒有人人平等。」
趙少康說,玩笑歸玩笑,接下來他會再跟律師商量,因為不知道檢察官會否上訴,他也還不確定會不會上訴。趙少康強調,亮票是不對的,但罷免票不是選舉票,他的立場大家也都知道,「選務人員叫我把票折起來,怎麼折呢,一折就印過來了,不能折」。
趙少康提到,立法院長選選舉、議長選舉非亮票不可,所以到底該亮票或不亮票、亮票跟不亮票的後果是什麼,他認為立法院、內政部可以重新考慮相關的法律規定。至於是否可能選擇坐牢55天?趙少康說,也不是沒有考慮,會跟律師商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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