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6日電)國防部104年間辦理生物偵檢車採購案,退役上校吳明郎被控當年經辦時涉嫌圖利廠商,被依貪污罪嫌起訴。北院今天宣判,以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吳1年6月、褫奪公權3年。
國防部於民國104年辦理生物偵檢車採購案,由冠宇國際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台幣7.5億元得標,事後有媒體報導質疑從審標、測試到交貨疑雲重重;陸軍司令部則指報導內容聳動誇大,與事實不符。
檢調調查,吳明郎原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化學兵處軍品整備組上校組長,辦理生物偵檢車標案期間,明知冠宇公司投標文件不符規定,竟在審查結果勾選合格,讓冠宇公司得標而獲取利益,涉嫌圖利廠商,涉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檢調於110年10月間搜索12處,並訊問吳男等人,吳男訊後遭羈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吳明郎等人涉嫌圖利冠宇公司3億357萬餘元,並有560萬4000元不明所得,111年3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刑法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吳男等9人。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以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吳明郎1年6月、褫奪公權3年,560萬4000元不明所得宣告沒收;其餘8人均無罪。北院尚未說明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與量刑理由。全案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503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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