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6日電)前中影董事長蔡正元被控三中案,其中業務侵占罪,二審高等法院去年底判刑3年6月確定。台灣高檢署今天將卷證發交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近期將通知蔡正元到案發監執行。
全案起於,蔡正元被控藉由處理中影公司股權案,掏空阿波羅公司新台幣2.8億餘元,另故意遺漏會計事項。台北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均依業務侵占罪判蔡正元3年6月徒刑;商業會計法部分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業務侵占罪部分因不得上訴而確定。
蔡正元涉業務侵占罪經判決確定,由於卷證繁多(卷宗證物均逾200宗、200項),台灣高等法院加速整理卷證後,已於6日移送卷證給高檢署,高檢署今天下午發交北檢處理。北檢分案後,近期將依程序辦理執行作業,通知蔡正元到案執行。
另外,高院本案審理期間,裁定蔡正元配戴電子腳環,並於每日上午10時至12時,在其限制住居地址向科技監控中心報到。(編輯:蕭博文)11503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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