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欣蓉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總統馬英九涉及「三中案」與舊中央黨部大樓交易案,2018年被起訴,2021年一審判馬英九等5人無罪,僅前立委蔡正元有罪,判刑3年6月。今(31)日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對此,蔡正元回應表示,檢察官問訊曾要他咬馬英九賤賣黨產給他就沒事,但自己拒絕,因此後來一、二審都被判有罪,強調會堅守崗位到最後一天,絕對不會對民進黨有所屈服、讓步。
蔡正元在節目「中天朋友圈、蔡正元講座」表示,今天早上台灣高等法院針對三中案作出宣判,判決是維持原判,其中他一審被判3年6個月,二審仍然被判3年6個月。法院判決的理由是說侵佔公款,指他侵佔一家「阿波羅公司」的錢,所以要判刑3年6個月,「可是問題來了,『阿波羅公司』的股東是誰?公司股東只有一個人那個人就是蔡正元,就是我。也就是阿波羅公司是完全是我自己出資的、我自己的錢啊!沒有別人的錢」。
那為何指他侵佔該公司公款?蔡正元透露,20年前馬英九叫他去救黨產,因為黨產賣不掉,而且被民進黨扣押,所以急著要處分黨產,因為當時沒有人敢買,自己為了挽救黨的財務,就去把三中裡面的中影買下來,本來自己到處去調錢,找很多人一起來投資,但是等到接手以後發現這裡面被虧空7億多,銀行貸款30幾億。
蔡正元指出,當時陳水扁在當家,如果知道中影被虧空了,只要叫銀行來抽銀根,中影公司就倒了,於是他找人來買,自己也來買中影公司,幫國民黨解決財務困難,結果有虧空、倒了,「那我不是要負所有的責任了嗎?所以我就想辦法到處籌錢,去把7億多的窟窿給補起來,然後自己扛下7億多的債務」。
蔡正元表示,他當然是用自己的「阿波羅公司」來調進調出,其中有一筆錢是他付進去的,後來因為買房子,所以先拿來付款。最早有人要整他跟馬英九,結果兩度不起訴,這是在馬英九時代的事情。到了蔡英文當政,2017年突然間起訴,指出那時候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是蔡英文的人,從2017年弄到2021年宣判說被告5個人,只有他一個人有罪,因為他是動用錢的人,這其中還羈押他4個月。
蔡正元透露,檢察官要他咬馬英九賤賣黨產給他就沒事,但他不願意,回應對方說價格是自己開的,所以沒有所謂賤賣黨產的問題,等於他把這整個事情扛起來。到了2021年就判他3年6個月,因為他不肯咬馬英九,然後就說他侵佔「阿波羅公司」的錢,但該公司明明是他一人股東,「我怎麼會侵佔自己的錢?這怎麼說怎麼怪呀!」,到了二審檢方依然指,調錢其實就是借錢。
蔡正元也提到,今年4月份法院要他上電子腳鐐,因為他去大陸20幾次,不解這也是罪?強調會堅守崗位到最後一天,絕對不會對民進黨有所屈服跟讓步,「跟他投降,免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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