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黎建忠台北2日電)高中以下各級學校開學日接近,教育部體育署特地加強宣導「3要1保障」的方式,預防學校聘任到「不適任」的外聘運動教練。
體育署在去年就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聘教練之進用及不適任通報注意事項」,但如今開學在即,體育署再度宣導,希望各學校在招聘外聘運動教練時要特別注意。
所謂「3要1保障」,就是聘請時要查詢、要簽約、要規範,這樣才能保障學生安全以及學校權益。學校在聘任外聘運動教練時,必須先上「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遠通報及查詢系統」,看看是否為所謂的「黑名單」。
體育署學校體育組組長蔡忠義說:「現在各級學校的運動風氣越來越盛行,在外聘運動教練上也有一定的風險,所以才會特地宣導,這個部分,是針對非編制內的運動教練。」
至於專任教練的部分,由於當初體育署在審核資格的時候,就已經有針對個人背景資料做過詳細的查核,因此不會造成問題。
體育署強調的「不適任通報注意事項」多達13條,但其中比較特別的,就是「若授意或唆使選手使用運動禁藥者,經查證屬實,將終身不得擔任外聘教練。」(編輯:李亨山)11202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