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未進駐國訓選手 無法用培訓隊經費參賽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5日電)針對有桌球選手指控,若不進駐國訓中心,就無法用公費參賽。體育署今天指出,未進駐國訓的選手,未具國家培訓隊身分,無法用培訓隊經費參賽;黃金計畫選手則另依規定辦理。

針對近期外界關切桌球選手進駐國訓中心集訓規劃,體育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主要考量今年國際重點賽會組訓與參賽效益,以及入選112年度國手進駐國訓中心的意願,經與桌球協會協調國家培訓隊調訓有2大原則。

體育署指出,亞運代表隊及世大運代表隊,進駐國訓中心實施集訓;而112年度前12名排名國手除亞運代表隊及世大運代表隊外,尊重選手及球團意願,不影響其國手排名參與國際賽資格。

對於未來桌球國手是否進駐中心訓練、參賽及教練權責分工的問題,體育署表示,國訓中心將輔導桌協儘速召開選訓委員會邀請各球團參與溝通,以尋求各球團培訓的共識,並利後續協助支援事宜。

至於未進駐國訓中心培訓的國手能否使用公費參加公開賽部分,體育署解釋,因中華民國桌球協會透過排名賽遴選出國手,若未進駐國訓中心成為國家培訓隊選手,即無國家培訓隊身分,無法使用培訓隊經費。

不過,經桌協推薦國訓中心競技強化委員會審查,若入選黃金計畫的選手,將依黃金計畫規定補助選手個人出國參賽經費辦理。

針對桌協國家培訓隊教練出勤狀況爭議問題,體育署表示,未來國訓中心將加強督導教練及培訓隊訓練狀況,同時將充實國家培訓隊訓練環境,包括請各球團推薦教練進駐國訓中心,負責該球團選手訓練及管理事宜,以及聘請外籍陪練員,提升訓練效益。(編輯:李亨山)11202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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