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柴智屏因被捲入大陸央視弊案,與大陸合夥人呂小佳同被大陸官方發文限制出境,昨她為此召開記者會澄清:「我是證人,不是刑事罪犯。」
柴智屏並強調,是以周邊廠商的身分被要求配合調查,不確定是否和戲劇版權買賣相關,更抱怨台灣法務部「話說不清」,無法「將心比心」照護人民。
柴智屏從北京工作夥伴處獲知「吉林檢察院明確通知台灣法務部,柴小姐以證人身分配合調查,調查期間為期三個月」,柴智屏表態願配合調查,只是她對三個月境管相當困擾,必須等到結案,才能解除限制出境的禁令。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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