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今天(19日)文化部重審結果出爐,發聲明指出國片《帶我去月球》,「確有虛偽不實」,將依相關規定處分。
據了解,文化部上月公告第2梯次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獲選名單,《帶我去月球》一片喜獲800萬輔導金,卻傳出片商為符合申請規定,而把送審資料上的導演名字改掛他人,引起爭議,今天(19日)文化部重審結果出爐,發聲明指出「確有虛偽不實」,將依相關規定處分。
文化部聲明全文:文化部影視局今(18)日就《帶我去月球》輔導金申請案導演資格及相關文件涉虛偽不實乙案召開會議,並由申請者「好好電影工作室有限公司」提供書面資料及現場說明。就該公司當事人之提件與説明,以及影視局所蒐集資料,顯示確有虛偽不實之虞,影視局將依輔導金相關規定處分。
文化部重申,國片輔導金係公務預算,皆應依相關補助要點辦理,將要求影視局依105年度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辦理要點,研處該案取消補助相關事宜。
為從制度面建立爭議解決機制,文化部未來將成立獨立於原奬補助審查單位,由文化部外聘法規委員及學者專家組成之評議機制,檢視爭議個案是否違反相關規定,以及檢討審查過程,作為公平解決爭議之機制。(翻攝自臉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