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 綜合報導 / 香港
54歲周星馳(星爺)7年前與交往13年的女友于文鳳分手,但她仍繼續協助他打理生意。不過2012年卻因買樓佣金對簿公堂,現又傳出于文鳳再告星爺追討超過50萬元港幣(約195萬元台幣)的佣金。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雙方在2002年有協議,星爺答應將3棟大埔比華利山別墅及5個車位衍生的利潤,當中撥一部分給她。
根據香港土地註冊處資料,星爺出售的這3棟別墅獲利約523萬元港幣(約2042萬元台幣),若以一成佣金計算,未扣除相關稅項,于文鳳追討金額應該超過50萬元(約195萬元台幣)。
2004年,星爺還答應就一間未出售的山頂普樂道「天比高」別墅,支付她8千萬元港幣佣金(約3億1千萬元台幣),但最終只付了1千萬元港幣(約3900萬元台幣)。
這幾筆的佣金,讓于徹底與星爺私破臉,一狀告上法院追討7千萬元(約2億7千萬元台幣)佣金。案件糾纏多年,香港法院一度指別墅未出售,駁回訴訟,但于文鳳不服上訴,案件將於明年1月再審。(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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