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陳沂酸「黑菊姐」提告不起訴! 鄭家純不滿提再議

遭陳沂酸「黑菊姐」提告不起訴! 鄭家純不滿提再議 | 華視新聞
圖片翻攝自 陳沂 / 鄭家純 臉書

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藝人「雞排妹」鄭家純遭網紅陳沂暗指稱為「黑菊姐」,而相當不滿、憤而提告,昨(17)日判決出爐,陳沂沒有被起訴,檢察官認為「網紅綜藝化」為現代自媒體普遍現象,強調聳動、吸引人的標題,雖然陳沂語句尖酸刻薄,但充其量對個人外表美醜、臀部器官黑白表達意見,並未直接對鄭家純之人格本身予以抽象之羞辱貶抑。而鄭家純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表示不滿,將提再議。

處分書上指出,陳沂貼文中所指「黑菊姐」乃憑空杜撰、虛捏事實,自難令陳沂擔負妨害名譽罪責。充其量對個人外表美醜、臀部器官黑白表達意見,而非對告訴人鄭家純之人格予以抽象之羞辱貶抑,縱使語句尖酸刻薄且有不當之處,然而「網紅綜藝化」為現代自媒體普遍現象,網紅為了追求點閱率,強調聳動、吸引人的標題,更常就名人瑣事加以誇張報導,一般讀者閱覽後,只會貶低陳沂身為網紅之素質,應無法損及鄭家純之名譽。

故本件部分審究陳沂表達其意見之方式、言論之粗鄙低俗程度、侵害告訴人名譽之內容、對告訴人名譽在質及量上之影響等客觀情狀綜合觀察,衡之尚未達足以貶損告訴人之人格或人性尊嚴。陳沂所為,核與刑法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等罪之構成要件尚屬有間,基於憲法第11條保障言論自由之旨意,難僅憑告訴人指訴,遽入陳沂於罪。

對此,鄭家純表示,「檢察官認定陳沂的言行粗鄙低俗 ,判她不起訴的原因是說,那些幾十則對我的性羞辱言論,只會貶低到她,而不是損害到我。會提出再議」。而陳沂則在臉書上表示「恭喜黑菊,地檢署認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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