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F.I.R飛兒樂團的前主唱Faye(詹雯婷)指控恩師陳建寧,在華研國際的保證書上偽造她的簽名,控告陳建寧與華研董事長、總經理偽造文書,而陳建寧也向詹雯婷提告誣告、妨害名譽。目前陳建寧等人獲不起訴處分,詹雯婷反被檢察官起訴涉嫌誣告,台北地院今(14)日開庭傳喚陳建寧出庭作證。庭後詹雯婷於臉書發出長文,描述事件經過,而華研國際也發出聲明回應。
詹雯婷今日於臉書上發文講述案件的起因和經過,詹雯婷提到,當初被陳建寧發掘以及彼此在音樂上的共識,才加入陳建寧公司「無限延伸」,一起以F.I.R.飛兒樂團出道。並對他抱有最大程度的感恩與尊重,有關樂團事務的安排都絕對的信任。
詹雯婷表示,但2009年陳建寧在團員們不知情的狀況下,私自將F.I.R.飛兒樂團註冊為他公司所有的商標,「讓這份信任開始產生了裂痕」。對此,她在同年約滿就離開無限延伸,並以個人名義簽訂所有相關合約。
詹雯婷說,2013年他們與唱片公司的合作即將到期,陳建寧說要為樂團找間新唱片公司,她當時提出兩個期望:「第一,新唱片公司簽約由我親自簽訂,沒有人可以代替。第二,從第八張專輯開始,母帶權由團員三人共有」陳建寧當即也表示同意。
詹雯婷指出,直到2014年才發現,陳建寧早於2013年,在沒有她親自簽名也未獲得授權的情況下,逕自代表她與華研公司簽約。為了樂團可以順利運作,之後的演出都是以單場邀約,她作為主唱的方式來進行。
詹雯婷表示,基於樂團多年感情,一直期待陳建寧能正視合約精神,以正當合法的方式進行合約簽訂。 然而多次溝通無果,並在等待回應的過程中,突然告知 F.I.R.有新計畫,但不包含她。
詹雯婷提到,2019年7月間輾轉得知陳建寧有一張簽有她名字的保證書,內容為「將本人之所有演藝事業皆委由無限延伸音樂事業有限公司與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經紀管理」。
詹雯婷強調,其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在此之前對這份文件的內容完全不知悉、也從未簽過。詹雯婷指出,不論是陳建寧與阿沁在公開場合的談話、陳建寧的律師所寫的法律意見書、無限延伸人員傳的文字訊息,「都一再重述我與華研公司間沒有契約關係」。
詹雯婷指出,「很明顯,我的簽名是被偽造了」。詹雯婷強調,為了維護F.I.R.、一起取得來之不易的成績,對於過去的種種都可以輕輕揭過。但偽造簽名是嚴重的侵權行為,這一次不得不站出來,用法律保護自己。提告偽造文書,是為維護事實和心中的正義,是對「詹雯婷」三個字的捍衛。
而陳建寧在庭後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今天是用證人身分還原事實,當年的事實很簡單,當初3人一起簽到華研,但事後她因有自己的發展,就拋棄他們和華研唱片,而他們也都同意了,但詹雯婷離開以後卻反告,讓他們覺得莫名其妙,好筆跡鑑定、科學鑑定都出來認定是本人親簽的,也還給他們清白,接下來就希望詹雯婷好好面對司法。
華研國際稍早也發布聲明回應,「詹雯婷小姐控訴陳建寧老師與華研董事長及總經理偽造文書,經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確定。華研無偽造文書情事,莫名被告,為維護人員名譽與公司商譽,被迫反告詹小姐誣告,相信法院有公正判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