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樂團「F.I.R飛兒樂團」的前主唱Faye(詹雯婷)在單飛後,指控恩師陳建寧在老東家華研國際的保證書上偽造她的簽名,控告陳建寧與華研董事長、總經理偽造文書,而陳建寧也向詹雯婷提告誣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2021年給予雙方不起訴處分。案經再議,北檢2度偵辦後認為詹雯婷明知文件自己所簽,卻控告對方偽造文書,依誣告起訴,陳建寧等人仍維持不起訴處分。
詹雯婷先前指控,華研有一份履約保證書非她親自簽名,她僅有印象曾在授權陳建寧處理的合約上,簽她的名字和身分證字號,對此陳建寧則反控詹雯婷誣告、妨害名譽。
檢方將保證書等文件上的簽名筆跡送請相關單位鑑定,結果確認是詹雯婷親筆簽名,認定陳建寧等人不構成偽造文書。而詹雯婷被控誣告及妨害名譽等部分,考量陳建寧曾表示詹雯婷容易忘記事情、不會怪她,檢方認定她沒有誣告及妨害名譽等犯意,在初次偵查時,檢察官以罪嫌不足等理由給予雙方不起訴處分。
而案經高檢署再議後發回北檢,檢方認定詹雯婷明知保證書上是她簽名,仍控告陳建寧等人偽造文書,改依誣告罪起訴詹雯婷,陳建寧等人仍獲不起訴處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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