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厚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藝人王柏傑昨(18)日下午開車行經台北市內湖與一輛遊覽車發生擦撞,經過警方檢測後發現王柏傑酒測值高達0.44,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今(19)日凌晨以5萬元交保,離開地檢署時,他雙手合十向社會大眾不斷道歉,並聲稱酒是前一晚喝的。根據酒駕法規定,由於王柏傑所駕駛的是謝欣穎的車,無論車主是否知情,都要連帶受罰,對此,謝欣穎經紀人也在稍早回覆。
王柏傑今早接受媒體採訪時回應表示,17日和女友謝欣穎去看PLG職籃冠軍賽,看完後便去吃宵夜喝酒,18日凌晨12點多即返家,起床後精神很好,也非常清醒,所以沒有意識到酒精還沒退便開車。
王柏傑表示,「真的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抱歉,我實在是沒有想到,原來前一晚的酒精可以到隔天的下午,竟然還可以測出這麼多,我當下真的是非常的震驚跟驚訝,但我覺得這些都不是藉口也不是理由,既然做錯事情,就是真的乖乖接受懲罰」。而王柏傑原定今日要出席的活動,主辦方也緊急切割表示,他不會出席。
雖然王柏傑連連道歉,但仍止不住事件發酵,事發後網友紛紛湧入粉專怒轟,更直言「酒駕真的慢走不送」、「酒駕!退出演藝圈!抵制!!!」、「酒駕仔一路好走」、「酒駕演員請出場」、「幾歲的人了 還酒駕?自己怎麽樣也不要去害到別人…」、「酒駕零容忍 酒駕視同傷人」等。
根據了解,王柏傑當時駕駛的車輛是謝欣穎的車,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規定,只要駕駛人有酒駕或酒駕拒測者,該車輛車牌一律吊扣2年;此外,車主無論是否知情,將車借給酒駕之人上路,則依同條例第35條第7項規定,吊扣車牌2年,並依駕駛人的酒駕罰鍰金額,一併處罰。對此,謝欣穎經紀人稍早回應:「所有相關罰則,我們一切會依法配合,謝謝大家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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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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