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味全龍啦啦隊韓籍隊員李多慧,日前結束機車環島挑戰,但在返家途中,發現遭到陌生人一路尾隨住家附近,讓她嚇得遲遲不敢回家。李多慧昨(10)日下午也前往新北市婦幼警察隊報案並提告,並難過得一度掉下眼淚,也坦承萌生搬家的念頭。對此,《壹蘋新聞網》今(11)日質疑李多慧說詞有疑點,並反控李多慧團隊「一路違規反先告狀」。
《壹蘋新聞網》表示,《壹蘋》記者當日從未「近距離」正面拍攝李多慧,而是另組記者遠遠以長鏡頭拍攝李在北市記者會的活動畫面,李多慧無論是在得知被跟拍的前跟後,也未曾拿手機拍攝記者,因此並無記者逃跑一事。而記者是在李多慧11月9日下午4點公開活動結束後,接近晚上8點才開始拍攝,並沒有從她環島一路跟拍5天。
李多慧在記者會強調「跟拍過程讓她非常害怕」,《壹蘋》則回應,記者在跟拍過程中,全程保持2台車以上的車距,採遠距離拍攝,且李多慧在騎車過程中會和路過民眾打招呼,笑容可掬,無任何緊張害怕之感,而在便利商店外,記者當下是在超商外等待,距離李多慧很遠,記者也並沒有一直拍攝。
此外,《壹蘋》也反控李多慧,雖然剛考到駕照,機車設備也齊全,但她的交通規則觀念有待加強,如同行的「山G哥」,見到路人正在行經斑馬線過馬路,竟帶頭強行右轉彎,李多慧則跟在後面,同樣跟著騎車未禮讓行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得處1200~6000元罰鍰,並參加道路安全講習3小時。
《壹蘋》指出,而山G哥除了不禮讓行人,還單手騎車、另一手滑手機,此行為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之1條規定,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機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得處1000元罰鍰。而李多慧顧慮自身是藝人,雖不敢邊騎車邊滑手機,但也在停等紅燈時,不斷滑著架在機車龍頭支架上的手機。
而李多慧團隊對此回應:「感謝大家關心,因全案已報警,相關案件將配合警方流程處理,謝謝。」
《壹蘋新聞網》聲明:
1.本公司記者係11月9日於李多慧女士出席台北活動後,因李多慧女士為台灣知名機車廠牌之廣告代言人,近期又進行騎車環島行程,本公司記者遂以遠距離方式觀察其行車狀況,期間僅約一小時半,並未如李女士所言,跟拍多日,觀察期間均於公開場所進行,過程均合於法規。
2.本公司記者於李女士駕駛機車期間,目睹李女士及其同行友人有多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菸害防制法之行為,李多慧女士身為台灣知名機車廠牌之廣告代言人,因此李女士行車是否違規,攸關企業形象,係屬可受公評之事。
3.李女士所騎乘其代言之機車外觀特徵明顯,於觀察期間李女士全程笑容可掬,一路上不時有粉絲認出,本公司記者於觀察過程均與李女士保持一定距離,並未與李女士有任何接觸,亦未做出任何令李女士畏懼之行為。
4.本公司將於收到通知後,委任律師並提出相關資料以協助釐清並還原真相,另就網友對於本公司同仁不理性之謾罵、攻擊行為,本公司將採取可行之法律途徑以保障同仁之權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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