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雯劇中清唱〈足芳足芳〉遭收5萬版權費 果核音樂還原事件經過:費用全數捐出

錦雯劇中清唱〈足芳足芳〉遭收5萬版權費 果核音樂還原事件經過:費用全數捐出 | 華視新聞
圖片翻攝自 黃錦雯 臉書

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藝人錦雯近期在8點檔中即興清唱金曲獎台語歌后李竺芯的歌曲〈足芳足芳〉,後來收到唱片公司要求付5萬元版權費,事件引發熱烈討論,對此,唱片公司果核音樂也發出聲明回應,「我們的目的不是對立,而是希望透過這個機會,讓大眾更重視音樂著作權,也一起推動產業環境的進步與改善。」

果核音樂表示,感謝大家對〈足芳足芳〉的喜愛,這次的事件帶來了許多討論,他們認為這是有意義的。「我們的目的不是對立,而是希望透過這個機會,讓大眾更重視音樂著作權,也一起推動產業環境的進步與改善。」

​果核音樂提到,事件經過,是劇集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於劇中使用了〈足芳足芳〉的旋律與歌名,並未標註原著。劇集已經播出、上傳後,由網友錄影分享、轉傳,他們才得知此事。

果核音樂指出,隨後,版權代理公司與電視台洽談,最後以 5 萬元達成協議。在協議期間,演員錦雯也以個人名義致電,但這已是在事後了。從錄影、剪接到播出之前,果核音樂並未接獲任何通知。果核音樂的版權由環球音樂版權公司代理,授權詢問與合作早有清楚流程,這不是依靠私人關係就能處理的事。

​果核音樂提到,在台灣娛樂產業中,影視單位常因預算有限,壓低音樂授權費用,甚至由唱片公司自行吸收成本,將音樂免費提供給影視單位使用,作為一種「宣傳」。久而久之,這種做法被習以為常,彷彿音樂創作只是為了曝光。

果核音樂表示,他們很感謝大家喜愛作品,但當音樂在未經告知的情況下被使用,再被說成是「宣傳交換」,這讓人遺憾。因此他們想提出一個更健康的合作想像:「若能提前溝通,我們可以一起規劃,如何讓音樂與影視互相加乘,共同放大價值。」

​關於版權意識,果核音樂提到,不論是音樂或影視,都是創作者辛苦的成果。就像借用一件手工作品一樣,只要提前說一聲,他們通常都非常樂意分享。重點在於:「事前的溝通與尊重。」若換個角度想,如果他們在 MV 裡使用電視台影像片段,理應也需要事先告知與授權。這並不是誰對誰錯,而是一個雙向的尊重。

果核音樂表示,果核音樂的立場為,使用者付費,這是基本原則。音樂與影視都是專業製作,背後都有龐大的人力、心力與成本。在新媒體時代,雙方的合作模式正是時候被重新檢視與建立。

果核音樂提到,很欣喜地看到,許多朋友在使用歌曲時,會主動標註來源,甚至來信詢問授權;有些公益場合,他們也會視情況免費提供。這些溝通與尊重,讓他們感受到更多善意與共好。

​果核音樂表示,〈足芳足芳〉能夠受到大家喜愛,他們心中滿是感恩與喜悅。依照音樂版權的正常程序,相關費用會先由代理公司收取,並在下一季或半年後才結算給果核音樂。在確認代理公司已先收到費用後,果核即提前陸續全數捐贈予多個公益單位。他們相信金錢應該保持流動,轉化為善意,這也是一直以來秉持的原則。

​果核音樂說,他們也感謝製作單位在發現疏漏後,立即採取行動支持著作權。同時,也誠摯邀請錦雯,無論是以演員、歌手或創作者的身份, 都能回到音樂創作的初心,再次體驗創作的心力、樂趣與價值。「我們期待您未來的作品,也願產業能彼此扶持,共同成長。」​

​果核音樂表示,他們非常歡迎粉絲與一般使用者在非商業用途的自媒體上創意發揮,只要註明原著,音樂就能為生活帶來更多美好。這次的事件提醒他們:「音樂人也應該為自己發聲,讓消費者更理解產業中的不對等,才能一同改善環境,邁向共好。感謝大家的傾聽與支持,讓我們一起安心聽音樂、放心玩音樂。」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