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個月十號開始,喜歡深夜在台北市街頭逗留的青少年,要小心點了,因為將會遇上更多警察盤查的機會。台北市政府決定,配合春安工作,對凌晨零點以後,無故在街頭遊蕩的青少年,勸導回家。
有人用【宵禁】來形容這樣的做法,不過台北市警局表示,這是一種善意的管理,不會因此妨害了青少年的自台北市警察局下午召集了各分局長開週報,每個人手上拿著重大刑案的查緝專刊,但是心裡想的卻是,從今以後,要多管管小孩事。因為局長丁原進計劃各警分局在深夜十二點以後,發現在街頭無故逗留的青少年,一律進行盤查勸導。有人用宵禁來形容,台北市在民主發展到了這種程度,又走了回頭路市警局局長丁原進說,在美國少數的城市,真正執行了青少年宵禁,禁止青少年深夜出門,而獲得家長全力的支持,但是在台灣,警察並不是要禁止青少年深夜外出,而只想代替父母的角色,柔性的勸導深夜遊蕩的青少年趕快回家,以免發生械鬥或遭人誘拐等犯罪事件。
不過目前最大的問題是,如何界定無故逗留?
再來的問題是,警力本就吃緊的台北市,基層警員如何在追要犯之外,分身來管小孩?
警方援用了少年事件處理法和社會秩序維護法,來說明警察從事這種街頭勸導的合法性,但是會不會牴觸憲法所保障的人身自由呢?
台北市警局一再的強調,這種管家婆的工作,吃力不討好,完全是為了青少年的安全,才把家庭應該做的工作,攬在警察的身上,但是自由慣的青少年,領不領情?社會的支持度又有多少?更重要的是,能降低多少的犯罪率?都是未知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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