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涉嫌貪瀆被求處無期刑

桃園市長李信宏,因為涉及桃園市富國路土地徵收,貪瀆三千萬元,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張進豐偵查終結,依貪瀆罪嫌將李信宏具體求處【無期徒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