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申報標準

又到了報稅的季節。財政部今天公佈了多項八十五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標準。其中,今年二月申報賣房子所得課稅標準,台北市將從原來的26% 降到 24%,台灣省和高雄市售屋課稅標準則維持八十四年度的水準。至於去年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的人,包括台商或赴大陸工作的人,以及有扶養大陸親屬的納稅人,則採列舉扣除申報時,必須依照財政部核定的新台幣和人民幣匯3.30:1,全部折算成新台幣申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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