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起訴色情電話業者

  台中地檢署今天起訴色情電話業者,這是國內在刑法修正後,第一次起訴色情電話業者的案例。這起案件是台中市的業者,刊登廣告,並涉嫌雇用女子在電話中說猥褻、暗示性行為的言語,而被警方查獲,並移送法辦。承辦檢察官吳萃芳指出,刑法目前已經將【電磁記錄】也認定是準文書的一種,因此運用電話、電視、電腦等方式傳送的猥褻聲音、言語,都可以依販賣猥褻物品罪,加以起訴。吳萃芳並表示,電腦的色情網站,也將列入偵辦起訴的範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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