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省長認為:精省後省府應為公法人

  精省之後,省府有沒有公法地位,不同解讀,將影響省府未來行使職權和說話份量,內政部堅持,省府沒有公法人的地位,但是,宋省長很不以為然。(陸剛 史京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