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要把教師納入勞基法,很多教師們今天反彈,認為這不但將使教師權益受損,而且以後一旦老師有了罷工權,學生的權益一樣沒有了保障!教師到底算不算是勞工呢?就老師自己的看法,無論在社會地位、寒暑假、約聘辦法、上班時數、休假規定以及退休辦法上,都和現行勞基法相互牴觸,因此,要他們從教師法的規範改為勞基法的適用範圍,當然不願意。不過,如果勞委會能針對教師的特殊身份,做些修改,或許還有討論的餘地。
不過,學校中的職員、技工友、以及司機等等,有些人的收入比基本工資還低,當然應該納入勞基法的保障。對於老師以及校方的意見,教育部將以最快速度轉交勞委會,希望勞委會能先聽聽這些聲音,再做最後決定。(蘇靜芬 薛松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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