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和公立醫院員工將排除在勞基法之外

  為了避免勞基法擴大適用政策爭議擴大,勞委會準備把才在今年七月一號納入勞基法的公立醫院,社福機構排除適用範圍,這創下勞基法時實施十四年來的首例。但是,卻對社福和公立醫院基層員工帶來衝擊。

  投身社會福利工作五年的劉小姐,每天從早忙到晚,即是天天工作超過十二小時,她也很少主動向僱主領加班費,但是,兩個半月前,社福機構被列入勞基法適用範圍,她只要工作超時,老板就要她回家休息,周休二日徹底執行,但是,這項福利因為勞委會的政策急轉彎,一萬四千多位和她一樣適用勞基法的社福員,這個權益可能沒了。

  公立醫院的基層護理人員過去兩個月,比過去享有更多的休息時間,最大的好處是,女性員工不值大夜班,讓她們和家人多時間相處,不過,在管理階層眼中,這卻是造成醫院運作障礙,聽到不必是是依照勞基法做事後,大大鬆了一口氣。加入勞基法對勞工最大好處是退休金,和職業災害補償的保障。兩個月前,勞委會因為某種考量,把他們納入勞基法,兩個月後,又因為某種考量準備透過行政解釋把這些人逐出勞基法保護傘,有人說,勞委會管太多,想把各行各業都納入勞基法管理,引起其他行業主管機關反撲,不過,不管誰管,基層只在意,原本該有的權益,千萬別被犧牲了。(胡一虎 葉弘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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