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到醫院看病拿藥,會把藥吃完嗎?根據衛生署的調查,有兩成五的民眾,拿藥之後都沒吃完,甚至有百分之四的人是領了藥,根本不吃。面對這種醫療資源浪費的情形,衛生署準備修改健保規定,拿藥天數超過三天以上,藥品種類超過三種,都要另外加錢。
生了病要看醫生,為了減緩症狀,醫生通常都會開個三天份的藥,但是並不是每一種病,都要把藥吃完才會好,有些人看到醫生,病情似乎就好了一半,這也就是為什麼,衛生署針對一千多位成年人,所作的問卷調查中,有百分之4.8的人,承認自己從來不吃醫生開的藥,更有高達兩成五的民眾,不會吃完這些藥。
因此衛生署很有可能大幅調整健保負擔,將來領三天份的藥,加二十元,超過三天,加四十元,領的越多,負擔越重,但是醫界認為,這種做法並不合理。
生病已經很無奈,不分病情輕重,只要多拿藥都要加錢的做法,只是讓醫界感到更無奈,避免醫療資源浪費的方法有很多,最起碼,任何一種做法都不應該違背全民健保的精神。(朱國珍 葛傳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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