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祕密法加重刑罰首宗移送案例

  監聽電話、甚至用錄影監視探人隱私,這是徵信社常用的手法,不過剛剛通過的【妨害祕密法】將加重罰則,台中市警方今天破獲一個偷錄並監聽被害人的徵信社,負責人及員工共十三人、成為新法實施後, 第一個法辦的案例。

  警方是在南投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下、凌晨在台中縣河南路一段上的【佛緣徵信社】、逮捕這徵信社負責人【楊鎮宇】及十二名工作人員,他們被控涉嫌非法監聽電話、甚至偷錄、來窺探被害人的隱私。檢警是根據被害人檢舉、查出這家徵信社受客戶委託、探查被害人背景動態、不但私接電信箱、竊聽被害人住家電話、還在被害人住家附近的隱密處、偷偷架設監視鏡頭、監控被害人的一舉一動,儘管這樣的違法行為、都是徵信社業者長久來慣用的手法,從警方查扣業者的帳冊資料中、就有明顯記載、但先前檢警查獲類似為法案件、都只能以違反電信法移送,這次正好遇上【妨害祕密法】公佈實施、因此檢警將同時以業者違反這兩條法令,移送法辦、相信可以加重嚇阻效果。而罩也是妨害祕密法公佈實行後首宗送辦的案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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