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實傳銷健康藥品白花冤枉錢又傷身

  許多民眾沒有養成有病看醫生的習慣,一昧的聽信偏方、傳聞,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消基會日前就接獲許多申訴案件,不肖的業者透過傳銷的方式販售高價藥品,消費者往往以數十萬元的代價買到的只是健康食品。

  許多慢性病的病患,在久病不癒的情形下,喪失了信心,病急亂投醫,這種心態,立刻成為不肖業者的發財管道。由於需要長期的治療,民眾往往無法看到立竿見影的功效,這時,道聽塗說,迷信祕方的情形,屢見不鮮。而許多販賣健康食品的傳銷業者就利用這種心態,魚目混珠的將食品當作藥品高價販售,甚至還違法的以電話問診的方式,進行遊說。

  根據消基會接獲的案例,傳銷業者時常鎖定醫院的病患為對象借機搭訕,再一陣噓寒問暖之後,化解了消費者的心防,並且告訴消費者知道某一帖祕方,對迷信偏方的民眾而言,眼睛也為之一亮。

  根據受害人的說法,推銷員宣稱很多人都是吃這帖祕方而痊癒,但是由於藥材珍貴,台灣沒有,所以必須等候一段時間才買的到,消費者必須先留下聯絡電話,日後再以電話問診的方式了解病情,對症下藥。這種推銷方式,明顯的觸犯法律。

  衛生署官員指出,根據醫師法規定,醫生必須要親自診察病患之後,才可以治療,所以透過電話看診開立處方,就是犯法的行為。如果電話那頭問診的不是醫生,就成了密醫看病,不但是違法,還得判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透過傳銷商的銷售管道,更是不能販賣藥品。

  律師也指出,藥品必須在法律所許可的地方販售,如果在其他地方或藉由直銷的方式進行銷售,業者就觸犯了法律,消費者吃了藥出了狀況,業者的責任可是沒完沒了了。

  根據法律的規定,消費者如果買到不實的藥品或吃出了狀況,製造廠商以及經銷商都必須副連帶賠償的責任不過還是要提醒消費者,有病還是要看醫生,千萬不要把自己當作藥物的白老鼠。(鄭皓文 黃賜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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