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工程官司高院更審判馬特拉勝訴

劉秀瓊 李廷勇 朱承遠 薛松乾  / 台北市

  台北市捷運局和木柵線包商馬特拉公司之間的工程官司纏訟多年後,今天高院判決馬特拉勝訴,捷運局要賠償馬特拉台幣十一億元。捷運局十分不服,考慮提出上訴。

  這場捷運局和馬特拉打了近十年的官司,上午在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時,推翻一審捷運局無須賠償的判決;改判捷運局敗訴,須賠償法商馬特拉公司十一億二千五百多萬。捷運局表示不服,將在尋求上訴。而贏得官司的馬特拉公司不願意對這項判決結果表示意見。

  這項官司起源於馬特拉和市府簽約於民國七十七年簽約興建木柵線後,因延長工期導致馬特拉施工費增加,雙方協議後,同意交付商務協會仲裁;仲裁結果,判捷運局須賠馬特拉公司十億元,雙方才又鬧上法院。台灣高院根據仲裁協議改判北市府敗訴。

  馬特拉公司因為和捷運局鬧翻了,早已退出木柵線的合約。木柵線通車三年多來十分順利,因此不會影響後續營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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