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老婆毆打男子請求保護

  家庭暴力不見得女性都是受害者,高雄市就有兩件案子,因為丈夫不堪妻子的暴力相向,甚至拿菜刀恐嚇,而訴請離婚成功及申請了暫時保護令。

  老婆也會毆打老公,並且構成離婚要件,高雄地方法院最近就判准一對電台主持人夫婦離婚,根據法官的瞭解,林姓男子的妻子,在五、六年來脾氣越來越火爆,尤其這兩三年更是變本加厲,不斷動輒對丈夫拳打腳踢,甚至還曾拿菜刀砍桌子威嚇丈夫,讓他心生畏懼,法官根據相關證人及被告子女的證辭,判准雙方離婚。戶籍在三民區鼎中街的林姓男子,在法院判准之後就很少回家,他的弟弟對於大嫂的行為也很不以為然。

  而在前鎮區也有一名在小港區教書的張姓老師,受不了妻子常用竹竿拿他出氣,於是檢具驗傷單,申請了暫時保護令,看來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見得都是女人的專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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