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豐盛案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喧騰一時的保警小隊長陳豐盛持有毒品一案,原本昨天最高法院判決他有罪,必須入獄服刑。陳豐盛本來還一度打算要以死來證明清白。不過到了今天,陳豐盛說他不用死了,因為他的判決被最高法給院撤消,而昨天之所以會傳出陳豐盛被判刑十個月,最高法院表示,是大家的解讀出了問題。

  獲知自己被判刑十個月,而且還得入獄服刑,熱愛警察工作的陳豐盛,一臉沮喪的說,他不如死了算了。不過短短不到一天,陳豐盛突然又收到了法院的通知,說是自己的判決被撤銷,要發回更審,他高興的說,自己的遭遇好像是洗了一場三溫暖一樣,忽冷忽熱。

  換上了象徵榮譽的警察制服,陳豐盛根本來不及高興,因為他此時此刻,他正忙著要抓一名通緝犯,一直到長官告訴他,台北市警察局長王進望要接見他,他才趕忙放下手邊工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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