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索賄 霧峰村幹事判刑20年

  台中縣霧峰鄉村幹事林浩豐,在九二一地震期間,涉嫌向災民索賄,今天被台中地方法院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

  九二一地震後,代理霧峰豐谷村村幹事的林浩豐,負責判定地震受損房屋的慰助金發放,於是他就濫用職權,向災民索賄三萬到五萬不等的金額,由於被害人指證歷歷,加上林浩豐也沒有通過測謊反應,法院今天依公務人員貪污罪嫌判處二十年徒刑及褫奪公權七年。(蔡曉剛 鄧文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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