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發生一起罕見的醫療糾紛。一名醫師,在看診時和病患發生口角,進而互毆、混亂中醫生還吐口水、並且劃傷病患臉部。法官今天做出判決,認定醫生在這場醫病衝突中,涉及傷害以及公然侮辱,因此吐口水的部份,醫生判賠五萬元,劃傷臉部則須付出三十五萬元的精神賠償。
拿著事發當時的照片,對於和病人打架互毆,呂醫師還是認為自己並沒有錯。事情是發生在五年前,王先生因為支氣管炎到呂醫師的診所看病,沒想到,看診都還沒有開始,雙方就為了病情吵了起來,在一言不合的情況下,王先生脫口罵了醫生,雙方就跟著打了起來。。
一場架打下來,王先生的臉被劃傷,兩個成年人甚至還互相吐口水。雙方一怒之下告上了法院,法官依照傷害和公然侮辱罪,判處呂醫師三個月的有期徒刑,另外還必須付出四十六萬賠償金,其中光是吐口水的部份,呂醫師就要付出五萬塊的精神賠償,另外劃傷王先生的臉,也要賠35萬的醫療費用。雖然拿到了賠償金,王先生方面還是認為,自己的身心都已經受到傷害。
雖然呂醫師事後堅稱,王先生找了人打斷了他的雙手,不過因為證據不足,案件遲遲沒有審判下來。只是原本到醫院看個病,最後卻鬧到法院去,醫病關係鬧得這麼僵,就連律師也覺得很不值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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