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停止及限制供水要點明公布

北部水庫水位拉警報
,經濟部水利署檢討去年初北部旱象,省市限水措施不
同調,引發許多爭議,特擬定「自來水停止及限制供水
執行要點」將於明天公告實施,水利署副署長陳伸賢表
示,未來將可透過這項行政命令,統一枯旱時期自來水
事業跨區供水,並執行相關停水及限水等措施。

「自來水停止及限制供水執行要點」中,將依各供
水系統水源短缺情形,區分四個限水階段,首先為水源
短缺情況發生時,實施離峰時段減壓減量供水;如果水
源短缺情況持續,第二階段則要宣布減供或停供次要民
生用水(包括噴水池、沖洗街道、水溝與大廈外牆、試
放消防栓、露天屋頂放流及其它不急需的用水),與每
月用水量超過1000度的大用水戶用水。
要點中並規定,若水源已告不繼的情況發生,將可
實施第三階段劃分區域輪流或全區定時停水;但如果旱
象持續,仍無有效降雨,所餘水源極為有限情況發生時
,將依區內用水人口狀況,實施第四階段限水措施,即
定時定量配給供水,其優先順序分為居民維生用水、醫
療用水、國防事業用水、工商事業用水與其他用水。

陳伸賢表示,雖然這項行政命令實施後,中央與地
方限水機制可望統一,地方則可因應區域特色不同彈性
實施,如翡翠水庫供水吃緊將實施分區供水時,台北市
可依照都會特性決定停水時機。此外,依要點規定,台
北自來水事業處與台灣省自來水公司可決定第一階段及
第二階段限水時機,由縣市政府公告,並報經濟部備查


他強調,當供水陷入窘境,不得已實施第三、四階
段限水時,為慎重起見,將須報經濟部轉呈旱災中央災
害應變中心核定後辦理,而旱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最快
將於4月成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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