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品管理變革 批發零售將採登記制

行政院正進行﹁菸酒
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政務審查,在已完成審查
的條文中,規定將仿照美、日等國對菸酒販售採取較嚴
格的管制措施,未來酒品的批發零售將採取登記制,違
者將予以處罰。至於對菸品販售是否也採登記制,將視
酒品登記制的實施情況而定。

行政院今天進行﹁菸酒稅法﹂以及﹁菸酒管理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政務審查。

財政部次長張秀蓮指出,在已完成政務審查的﹁菸
酒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重點包括現行法律只
對菸酒的進口進行規範,但對販賣並未規範,這與美日
等國對菸酒販售的嚴格管理不同,因此這次的修正將對
酒品的批發零售採行登記制,違者一天罰新台幣一萬元
,之後按日連續處罰,直到改善為止。下個階段再擴大
到對菸品販售的登記。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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