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無辜的民眾向立委陳情, 長達十年來, 他連續被同一個嫌犯, 【冒用身分】犯案, 甚至還犯下【殺人罪】,目前這名嫌犯還用他的名字, 在監獄服刑, 受害人質疑, 司法單位怎麼會連兩個人都分不清楚, 如今這位陳情民眾還得遭受外界異樣眼光, 相當無奈!
真的真的, 我不是殺人兇手, 拿出身分證的這個才是陳聖全, 那這個關在監牢裡的陳聖全又是誰, 原來這名嫌犯冒用他的身分資料, 連續竊盜甚至犯下殺人罪, 讓他承受外界異樣眼光。誇張的是, 十年來從警察、檢察官、法官、書記官,居然層層疏失沒人發現, 該怎麼補救, 法務部官員說只能提出司法訴訟。要民眾自己提出救濟, 這樣的司法,公平嗎?(陳汎瑜 薄征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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