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陳定南今天在立法院答詢強調,當年競選省長的競選經費都依法誠實向選委會申報,一毛錢都不差,如果沒有誠實申報,早就被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開罰單。
陳定南上午到立法院就「年關將至,如何防範非法洗錢及遏阻假鈔流通」提出口頭報告,他在答覆立委質詢他當年競選省長競選經費申報情形,做以上表示。
他表示,他根據選罷法依法誠實向選委會申報,並聲明不是個人財產,一開始是剩下新台幣一千三百多萬元,已於民國八十五年捐一千萬元給彭明敏教授選總統,剩下三百萬元則捐分別給民進黨其他公職人員候選人。陳定南指出,當年競選省長的另一位候選人,所花的競選經費是他的幾十倍,但當申報競選經費時,竟與選委會規定上限一毛不差,後來雖有省議會議員質疑申報作假並要看單據時,竟聲稱通通都燒掉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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