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糾正宣導品案 消防署長自請處分

對於監察院糾正消防署採購單價新台幣八千元陶藝品當宣導品,內政部次長簡太郎今天指出,宣導品採購有編列預算,且現有法令並未限制宣導品價格上限,在法制面很難說違法,但有不當,消防署長黃季敏已經自請處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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