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11 19:34
眼睛被丈夫打瞎了,竟然還不能構成申請離婚的理由。南投一名吳姓婦人﹐四年前和丈夫吵架﹐被打瞎左眼。吳姓婦人搬回娘家後,打了四年的官司,想要離婚脫離暴力陰影,結果今天收到敗訴判決,吳姓婦人和媽媽當場抱頭痛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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